聲稱可追回遭詐款項?都是2次詐騙話術

【記者廖本福臺中報導】 「二次詐騙」是詐騙集團鎖定先前曾受騙之被害人,假稱為警方、檢察官、銀行人員、律師等身份,對被害人聲稱可幫其追回遭騙款項,但必須要依指示進行一系列操作(如收取手續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義要求匯款),利用被害人急於追回遭騙款項之心理,再詐騙一次。
二次詐騙常發生在網路投資、虛擬貨幣投資、線上博奕等投資詐騙等狀況,利用被害人急於拿回損失的心態,再一次騙取被害人的金錢。常見的手法是假扮律師、公益團體、警察或○○協會名義,以看似專業的回覆及案例介紹,給被害人很高期待,標榜保證取回被詐騙的錢財,或提供專業人員諮詢、法律協助,但需額外再付手續費或保證金,被害人權衡利弊後,即有可能再次投入較少的金額,期待之前的損失能追回。
若不慎受到詐騙,應立即報案,由警方介入調查。切勿尋求類似駭客或來路不明的單位,以免陷入二次詐騙的困境。合法途徑報案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佳方式!民眾若遇到這類自稱可以討回遭詐騙款項的訊息,不應理會且不要相信,被害金額償還,應尋求法律訴訟程式,切勿輕易聽信。(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