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良安竹山報導】紫南宮主委莊秋安6日說,竹山紫南宮以借還發財金聞名,每人有6次求發財金的機會,首次擲筊聖杯者可向廟方借金600元,第2次擲筊才聖杯可借500元,依此類推可求400、300、200元。求金年滿20歲並出示個人證件。
吳男與女友去年2月3日至紫南宮拜拜,求得發財金600元,到服務中心得知未滿20歲無法借金,女友也未滿20歲,但女友代某姓女性友人保管身分證,吳男未經女方同意就填寫女方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借得600元發財金。
紫南宮主委莊秋安說,用欺騙神明的行為得不到庇佑,雖冒名借600元發財金,卻得罰6萬元,是神明給的警惕;由於《民法》已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委員會計畫將借還發財金年齡也下修為18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