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代表藍營參選副總統,但因他具有中廣董事長身份,立即引起綠營追剿撻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甚至煞有其事針對是否有違「黨政軍條款」立即啟動調查,並要趙少康七日內說明。但相較於中嘉系統台股份轉售被三立、鏡電視偷龍轉鳳成為大股東,NCC卻毫無作為,甚至說三立已經同意一年內逐漸轉移股權,這樣明顯違法情事,NCC可以裝聾作啞,就像法官對吸毒犯說,這一年內你就慢慢吸、慢慢戒毒就好,如此視法令為無物的事情,就只有民進黨跟綠媒可以幹得出來。
NCC於當年通過中嘉股權轉讓案時,外界擔心媒體壟斷,於是在附負擔條件時載明:「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簡單來說,就是中嘉的上層股東與關係人,不可以是新聞頻道的經營者。而三立集團旗下擁有多個新聞頻道,張榮華一旦成為中嘉股東,就會違反NCC規定,所以偷龍轉鳳搞了其他公司名義持有的「代持機制」。另外,萬海集團陳家在這波中嘉上層股東「騰籠換鳥」的過程中,也成了中嘉的最新買家。由於萬海少東陳致遠也是鏡電視新聞台的大股東之一,透過翰林育成公司持有鏡電視15%。萬海集團是否參與中嘉案?是否也踩到NCC附負擔條款紅線?NCC只要追查資金持股流向就可以確認。
在野黨最近質疑三立入股中嘉案,NCC的國家機器啟動調查的速度卻相對緩慢,NCC副主委翁柏宗還代為緩頰解釋說,中嘉大股東「泓順投資」負責人郭冠群與三立電視高層,已經到會說明,針對三立間接持有中嘉股權,違反「泓順投資」當初承諾上層法人與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股權受讓人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新聞頻道」之承諾,郭冠群周一向NCC承諾,對三立間接持有「泓順投資」之15%股權,將安排外國私募基金接手,並於一年之內完成股權轉讓,逾期未能完成轉讓者,將依據《行政執行法》處以怠金。也就是說,也就是繳罰款了事的芝麻小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審查民國113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算時,國民黨立委及在野黨立委不滿通傳會就三立入股中嘉案調查報告避重就輕,提案拒審預算,民進黨立委雖也不滿通傳會調查報告,但主張預算續審,後經表決,在野黨以3比6不敵執政黨,提案被否決,預算續審。民進黨對NCC還一路護航到底。
這就是明顯包庇、對藍綠大小眼、雙重標準,還包庇違法,作為一個神聖純潔的獨立機關,NCC已經完全成為為民進黨服務的機關,幫民進黨喬電視頻道,幫民進黨關掉不聽話的電視台,這樣的機關與東廠無異,只有下架民進黨才能將NCC裡面髒兮兮的東西清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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