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8月29日至二林鎮萬興社區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彰化縣政府為讓鄉親獲得正確的消費、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之正確資訊及觀念,特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社會處、衛生局及警察局共同推動「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訂於112年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二林鎮萬興社區舉行。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綠能環保愛地球,淨零碳排無紙化,新增加提供電子稅單服務項目,積極推廣民眾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之便利性,提供民眾安全便捷方式,並避免收不到紙本稅單的困擾;稅務局的納保官也會下鄉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進行相關的稅務宣導,讓民眾了解地方稅減免措施及多元繳稅方式外,也能保障自己的租稅權益。本次活動現場除稅務宣導講習外,並提供有獎徵答,另有法律及稅務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繼承人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民法規定,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即雖未辦妥繼承登記,如繼承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稽徵機關將依辦竣戶籍之繼承人其所有潛在應有權利部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須注意繼承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只能申請1處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繼承人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就被繼承人所遺土地重新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起才能適用。
工業用地移轉後需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買賣、贈與等原因移轉後,如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無論是自用或出租,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度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逾期提出申請,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稅務局呼籲民眾,如符合上述優惠稅率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