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 議會召開公聽會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因應氣候變遷,中央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藍圖,高雄市政府向議會提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送審,議會特別聆聽各界建言凝聚社會共識,為法案審查及邁向淨零之路,預作準備。
高雄市議會召開「制定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由法規委員會第一召集人黃柏霖議員主持,邀集市府局處及學界、產業、商業、土木建築業界等代表共同討論。
公聽會現場首度有青年學生參與,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學生在教授吳明孝帶領下全程參與;另黃飛鳳、湯詠瑜、鄭安秝與劉德林議員在現場聆聽及發言。
主持人黃柏霖議員強調,期盼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儘速通過,讓高雄可以朝淨零大方向邁進,並讓效益達到最高;高雄市11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應較94年減少30%,並於139年應達到淨零排放;草案明定設置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市府相關局處全面參與,並依權責成立淨零城市商轉服務平台、高雄碳平台及定期辦理氣體排放量盤查等,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義大教授吳明孝說,碳盤查、減量及總量管制等受到地方關注,高雄身為最大碳排城市,更應審視未來的碳費分配情形,工業減碳是高雄減碳的重中之重,希望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儘速通過。
財團法人建築中心副執行長王婉芝希望加強相關配套及在地化,尤其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不應只由環保局主責,市府其他局處也要總動員,建議納進立法內容,讓中央和地方立法有一致性。
中山大學教授高志明說,高雄比其他五都面臨更大的挑戰及難度,面對的衝擊也更大,市府願意主動面對是相當不易,碳權交易總公司將設置在高雄,建議高雄碳平台可與碳權公司整合,讓高雄減碳向前更邁進一步,另建議將中央相關機制納入立法,例如環評、零碳建築和標章。
湯詠瑜議員指出,地方立法需有中央授權,且成為推動會、碳平台、代金獎勵的實施依據,另在草案中看不出對碳排的目標,亦沒有定義碳預算,高雄立法應注意地方和中央法律的扞格及和其他縣市法令不一致的問題。
高雄市工業會說,高雄許多傳統產業,自治條例應導入輔導機制,未來完成立法要多多輔導傳統中小企業,期待產業與城市在淨零走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