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爭取潭子新建福仁里活動中心

【記者王雲彬、馬淑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人口數約一萬三千人,但轄內四十年前興建的社區活動中心土地屬保安寺所有且無使照,又因為廟宇神明在二樓,年長者要拜拜必須爬樓梯到二樓,相當不方便,多年來保安寺一直希望活動中心另覓地興建,還地於廟,福仁里長游豐瑋及地方人士積極爭取於福仁環保公園興建市民活動中心,盼提供里民優質活動空間。

立法委員楊瓊瓔及台中市議員賴朝國於17日邀集市府民政局、環境保護局、建設局、交通局、潭子區公所及里鄰長到福仁環保公園現勘,評估市有地新建市民活動中心可行性;福仁里長游豐瑋向市府相關單位反映里民需求,里長表示社區活動中心土地為保安寺所有,因與廟宇共用,加上沒有使照,已違章使用快四十年,又保安寺神明供奉在二樓,對社區長輩要上去拜拜也相當不便,期盼里內新建市民活動中心,興建完成後能規劃老人共餐、關懷據點,並辦理多元學習課程及提供里民休憩場所。

賴朝國議員指出,早期縣市合併前,很多鄉鎮首長為求政績爭取經費興建公共設施,土地可能屬於廟宇,由鄉公所蓋建物,之後因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或政治因素衍生爭議,既然土地為保安寺所有,也該趕快解決問題,另覓地新建市民活動中心,由於福仁里轄內市有土地只有環保公園及旁邊停四停車場可運用,經檢討用地使用及經費問題,屬環保公園最為可行。

環保局主任秘書江明山說,潭子區福仁社區公園(又稱為都計公三環保公園)係環保署於八十六年補助設置之空氣品質淨化區,補助經費為新臺幣九百三十二萬元,補助設置面積為九千六百八十平方公尺,目前維護管理單位為潭子區公所,另查該空品淨化區設置於八十六年,迄今已達十年以上,未有限制之規定,若未來該公園另有規劃興建市民活動中心,應配合以綠化植栽為主,並保留適當綠地面積,以符合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設置精神,環保局將協助轉環保署申請解除部分列管。

楊瓊瓔表示,福仁里位處潭子區中心,因周邊交通便捷,生活機能良好,近年來人口數明顯成長,目前人口已達近一萬三千人,而轄內環保公園土地面積九千六百八十平方公尺,如採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式新建市民活動中心,並不影響公園主要功能,因此大家有共識預定在公園內新建福仁里聯合市民活動中心。感謝民政局同意協助潭子區公所於今年十二月底前完成全案先期規劃報告,如順利推進,民政局將爭取納入一一四年預算,並加速推動設計興建作業,內政部也強調,在楊瓊瓔委員積極爭取下,若地方提出興建活動中心補助經費案(附建照),內政部原則同意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四百萬元,二里聯合活動中心最高補助為八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