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蔡欣晏(慈濟科技大學護理系長期照護組講師)
1990年,我考上慈濟護專,當時是二專部的第二屆,也就是張芙美校長上任沒多久的時候。在我讀書期間,對張校長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很隨和、和藹可親、笑臉迎人。
記得有個週日,入學沒多久的我,碰到張校長和陳尚志老師,除了打招呼問好,還隨口問了一句「校長要去哪裡?」校長回答「要去走走。」當時沒想太多,就直接問,「那可以載我們一起去嗎?」
沒想到,校長一口就答應了。結果,就出現了陳老師當司機,校長坐副駕駛座,後面坐了四個同學(我就是其中之一)。當天我們去了太魯閣、遊車河,沿途跟校長聊天、開玩笑,很開心,完全沒有壓力。
還記得,學生時代總有慶生會,很親切、很隨和的張校長也會來參加,跟我們一起慶生,不會擺出高高在上的架子,讓當時從外地來花蓮讀書的我,覺得很溫馨。
由於學校規定穿制服、晚上七點半門禁,以及晚自習時段,引發同學們很大的反彈。當時,大家都抗議,蠻激動,甚至,想要越級,聯署寫陳情書給師公上人。我們當時的想法是,都身為大專生了,為什麼學校還要規定穿制服、晚上七點半門禁,以及晚自習時段?
張校長就召開班級座談,一個班、一個班的溝通。穿制服,是因為師公上人的辦學理念,希望同學有平等心,不要相互比較,大家穿著一樣,就不會起分別心,且穿制服形象好,又能展現紀律;當然,老師也要穿制服,做學生的榜樣。其實,對我來說,穿制服,沒有什麼困難,直接套著就可以出門了,也不用想說今天要穿什麼。
針對八點後的晚自習規定,張校長解釋,希望大家複習課業,準備未來的執照考試。至於晚上七點半門禁,張校長提到,由於平常花蓮晚間也沒什麼活動,若有事外出,可申請晚歸。其實,我曾經參加救國團的活動,或到文化中心看表演,都申請過晚歸,只需教官或導師同意蓋章即可,保留一定的彈性,也沒有那麼不近人情!
在求學時代,慈濟護專是一個有規範,師長和教官都很愛護我們的校園。我想,這也是張校長帶領的氛圍,畢業多年後回憶過往,班上很多同學都如此認同。
1995年,我大學畢業,回來學校當助教。當初面試我的人,正是張校長。校長笑著對我說:「你回來了!」那時的張校長笑笑的、和藹可親,跟我以前當學生看到她的感覺,沒有什麼改變。不過,在工作中就會發現,擁有深厚護理背景的張校長,有一定的堅持和要求,也比較嚴格。
記得有一次參訪,張校長看到實驗室的假病人衣服沒穿好、肢體亂擺,也就是沒有擺位擺好。她很嚴肅的在當下和會議上,提醒系上老師,要給學生一個概念,假病人就像真人一樣,必須整理清潔乾淨及尊重,不能衣衫不整,這樣是很不尊重的。
尤其,在實驗室就該秉持著嚴謹的精神、良好的態度,以後面對真實的個案,才能給病患最好的照護。這一點,讓我印象深刻,至今難以忘懷。原來,教育並不是按照課本理論講授,日常生活習慣以及言傳身教,對學生的護理養成也是很重要的,需要更用心的去帶領孩子成長。
感謝張校長,在我求學時期,給了我家人般的溫暖,更謝謝校長給我機會來學校任教,又給予很多關懷及鼓勵。再次說聲感謝您,我會努力盡職責教導好學生,請校長放心!感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