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須知

追繳欠稅再突破,再次承受不動產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108年10月起針對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多輪拍賣仍無法拍定之不動產,以聲明承受方式收歸為市有財產後抵繳欠稅,前已陸續辦理3件。111年再次承受欠稅人無法拍定之不動產,抵繳欠稅及土地增值稅共計250萬元。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成立追追追小組,針對欠稅達100萬元以上或具社會關注及指標性案件,追查欠稅人繳納狀況及財產增減情形,辦理欠稅清理作業。111年經查核欠稅人欠稅執行期間將於112年8月屆滿,其所有八德區土地供道路使用,經多次拍賣未果,遂聯合地政局、財政局、八德區公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辦理現場會勘,進行土地鑑界確認無占用情事,經評估有承受實益,且八德區公所同意接管維護之情形下,即向桃園分署申請重啟拍賣程序,並以250萬元承受該筆土地。
該局更進一步說明,辦理不動產承受考量因素眾多,土地使用現況須無占用情形外,還須尋找願意接管之管理機關,能成功辦理承受不動產實屬不易。成功承受除可避免欠稅逾執行期外,將來其他機關辦理徵收作業時,亦可節省發放補償費用,稅務局將陸續針對欠稅大戶名下財產評估有無承受實益,積極維護租稅債權,創造雙贏。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分局)服務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