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因疫情影響無法返國遭遷出戶籍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得重新申請優惠稅率,並退還溢繳差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近期針對設籍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重新做出解釋,出境逾2年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者,得申請續按2%課徵地價稅。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重新解釋的規定僅適用因疫情無法歸國,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的民眾;也就是110年或111年地價稅優惠稅率因上述原因被取消者,只需於112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因疫情影響無法返國的切結書,即可准予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且得以退還已按一般用地稅率完納之地價稅差額。該局指出,111年遭遷出戶籍的民眾,當年度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112年則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因此民眾若欲持續適用2%稅率,應於112年9月22日前依規定重新申請,且經稽徵機關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工業用地移轉後需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買賣、贈與等原因移轉後,如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無論是自用或出租,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度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逾期提出申請,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該局呼籲民眾,如符合上述優惠稅率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移送執行欠稅申請分期,應按時繳納,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之欠稅,納稅義務人應按時繳款,若因故無法如期繳納,須儘速與該分署聯繫,否則執行分署得依規定廢止准許分期之命令,並逕予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名下財產。該局特別提醒,為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請確實按核准分期之期限繳納欠稅,切勿輕忽。

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8月26日至秀水鄉馬興社區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彰化縣政府為讓鄉親獲得正確的消費、反暴力、稅務、食安及反詐騙之正確資訊及觀念,特結合行政處、社會處、地方稅務局、衛生局及警察局共同推動「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訂於111年8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秀水鄉馬興社區活動中心辦理巡迴宣導。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活動除保護食安消費、反暴力、稅務宣導、強化食品衛生及反詐騙觀念宣導並提供有獎徵答外,現場還有稅務及法律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