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船尺度爭論不斷 國內外學術界分三派
1405年7月11日,明朝皇帝朱棣頒下詔書,讓鄭和率領船隊下西洋,大航海序幕由此開啟。據記載,從1405年到1433年,鄭和七下“西洋”,航線從西太平洋穿越印度洋,途經3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航海規模之大,船隻及人數之多,足跡之廣,堪稱世界帆船航海史上的壯舉。
鄭和七下西洋在航海史上的意義毋庸置疑,但關於鄭和寶船的尺度,在國內外史學界、造船界卻爭論不斷。根據《明史·鄭和傳》記載:“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建造了大船,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的船有六十二艘。若按照今天的計量標準換算,鄭和大號寶船長為146米、寬為59米,堪比足球場大小。
“是否出現過如此巨型的木帆船,一直是鄭和下西洋研究的中心議題之一。”泉州海交館文博副研究館員胡曉偉介紹,鄭和寶船尺度的研究,自1904年梁啟超先生首倡,1947年管勁丞先生提出質疑,由此引發的爭議曠日持久,至今聚訟難解。
目前,寶船的研究結果主要有三種觀點:一種是維護派,相信文獻史料記載的正確性,推論鄭和大號寶船長度在100米以上,但對其木結構與工藝難以說清;一種是質疑派,認為以造船業而論,明初不可能造出長度在100米以上的寶船,但對其大尺度又難以從史籍給予絕對否定;第三種,有的認為鄭和寶船“即2000料船”,有的認為寶船系由四艘二千料組合而成的“連舫”(即並數船而成的大船),有的認為寶船尺度的記載很可能是後人的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