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補助及獎勵企業 打造友善育兒職場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為推動企業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提供經費補助企業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補助。
勞動局提醒,今年受理補助申請至8月31日止。企業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企業以提供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送托合格托育機構之托兒津貼作為托兒措施者,最高補助20萬元。
此外,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鼓勵企業建置友善職場,只要是僱用250人以下之雇主且設立登記於本市,有實質發放托育津貼,提供優於法令之家庭照顧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停申請條件等友善措施,或實質提供更優渥的福利待遇,皆可於今(111)年11月30日前,申請最高6萬元之獎勵金。
企業提供友善措施,讓員工能安心工作,兼顧工作與子女照顧,增進員工幸福感及對公司的向心力,並降低流動率,留住優秀人才,也因而吸引人才,對勞資雙方皆有正面效益。歡迎有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可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https://lhrb.tycg.gov.tw/(業務資訊/勞動條件服務/性別工作平等/企業托育/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或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3-3322101分機6804、6805賴小姐洽詢,勞動局期待與雇主共同打造健全的友善育兒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