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戲水 墾管處:掌握四守則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又到了炎炎夏日,海邊戲水好時節,墾丁國家公園清澈湛藍的海水及潔白的沙灘,吸引大量遊客前來玩水遊憩,但要如何玩得開心又安全,墾丁國家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墾管處)提醒您,掌握「慎選活動區域、遵守相關規定、掌握天候狀況、衡量自身狀況」四守則,保證您墾丁夏天玩水既快樂又安全。
墾丁國家公園水域遊憩項目眾多,各項活動都有範圍區域,遊客除可自行下載墾丁國家公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參考外,亦可掌握以下簡單原則來從事安全水域活動:公園遊憩水域分動力與非動力區,範圍以距岸作為基礎,200公尺內為無動力活動範圍,可從事遊泳、潛水、浮潛、SUP、獨木舟及沖浪等等無動力型活動,而300公尺以外則為動力區,提供從事水上摩托車及遊艇等動力型活動,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只要掌握簡單分區原則,避免越區或進入航道,即可有效提高遊憩活動安全。
夏季西南氣流旺盛,也是颱風好發季節,墾丁國家公園沙灘皆豎立旗號作為風險等級提示,民眾可透過現場旗號圖示快速判斷浪高風險,例如當浪高超過1公尺至1.5公尺時,沙灘會插設雙面紅色警告旗幟,此時則禁止下水游泳、浮潛或潛水,再則遇見三面旗幟併列時,表示浪高已超過2公尺,除專業衝浪活動外,禁止從事其他任何水上活動,民眾應配合旗號管制,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危險。
墾管處在白沙、南灣、大灣、船帆石、及漁村公園等5個所屬沙灘均設有海邊巡邏員,提醒民眾海域環境瞬息萬變,從事水域活動應儘量選擇設有海邊巡邏員駐守之遊憩區水域,結伴同行,並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及體技能,量力而為。參加活動要選擇合法的業者,同時並穿戴適當合格的安全浮力裝備、防水通訊器材,做好防曬措施等,若有過飢、過飽、酒醉、睡眠不足等身體欠佳狀況時,則應避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