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身障證明屆期重鑑 可申請展延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南市社會局為避免身障朋友因身心障礙證明逾期未重新鑑定而影響相關權益,可於效期屆滿前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鑑定表後,向社會局辦理展延申請,並可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至延長期滿,包含已領有之津貼補助。
社會局表示,去(110)年衛生福利部針對身心障礙證明屆期須重新鑑定者辦理全國性統一效期展延,今年因各項防疫限制逐步放寬,暫無全國統一延長證明效期之規劃。但仍有部分身障朋友反映,疫情期間不敢到醫療院所辦理鑑定,因此,社會局提醒如身心障礙朋友因疫情影響不便至醫療院所,可親自或由代理人至區公所提出申請或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社會局辦理展延,經核可者一次以延長60日為原則,如有展延之新事證可再繼續申請延長,社會局也特別提醒民眾仍需在展延期限內擇日到醫院進行重新鑑定,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社會局自110年11月起推出全臺首創的「簡訊」通知貼心服務,透過手機簡訊再次提醒身障證明即將到期之身障者或家屬辦理屆期重鑑,使身心障礙朋友的各項福利服務措施得以銜接不致中斷。今年1月至6月屆期重新鑑定者共計約5,017人,截至目前為止社會局已發送1,698封簡訊提醒三十日內即將屆期但尚未完成鑑定者儘速辦理重鑑,減少因逾期未重鑑而致身障資格被取消的發生。
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風險,社會局也透過「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供民眾線上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輔具費用補助申請(免評估輔具),讓民眾方便又更安心。民眾如有申辦身心障礙證明展延相關問題,可洽詢各區公所社會課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需求評估中心(06)235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