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提供工業穩定用水 桃市府與寶鼎公司簽訂桃北再生水BTO計畫投資契約

【記者鍾陽正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為確保提供工業穩定用水,策定「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TO計畫」,興建北部第一個再生水廠。經公開招商由寶鼎再生水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特許權,並於昨日舉行再生水投資契約簽約儀式,由副市長李憲明與寶鼎公司董事長林榮顯在經濟部次長林全能、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吳宏碩、立委鄭運鵬、湯蕙禎、市議員陳美梅、陳姿伶及計畫用水單位見證下完成簽約,共同展開桃園市水資源循環再利用、穩定水資源的新里程碑。

桃園市副市長李憲明(中)與寶鼎公司董事長林榮顯(左二)在中央各部會長官見證下完成桃北再生水BTO計畫投資契約。(記者鍾陽正攝)

林全能表示,「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TO計畫」是成功推動再生水的重要計畫,為北台灣第一座再生水處理廠,也會是未來台灣推動再生水供應及處理的典範案例,包含了經濟部與內政部之間的中央跨部會合作,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桃園市之間的密切配合,同時也有民間業者投入建設及使用再生水,實現了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協力夥伴關係。
李憲明表示,「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TO計畫」分三期建設,第一期建設經費47.28億元,由營建署補助88%,預計114年完工,每日可產4萬噸再生水、年產1,370萬噸再生水,將供應亞東石化公司觀音廠、中油桃園煉油廠及南亞塑膠公司使用;未來全期完工後,每日可產再生水達11.2萬噸,二、三期預計提供桃園航空城計畫產業專區及沿線工業區使用。他說,本計畫為北台灣第一座再生水廠,建立桃園水資源循環再利用、穩定水資源的里程碑,讓產業用水無虞,發揮水資源更大的使用效益。

桃園市副市長李憲明(中)完成簽訂桃北再生水BTO計畫投資契約後合影。(記者鍾陽正攝)

李憲明也表示,桃北再生水計畫經公開招商由寶鼎公司取得特許權,興建期3年、營運期15年計18年特許年限,於今日正式完成簽訂投資契約。本計畫全期可提供每日11.2萬噸再生水,第一期每日可產4萬噸再生水,供應觀音工業區亞東石化公司觀音廠、中油桃園煉油廠及南亞塑膠公司,預計113年開始供應再生水;由寶鼎公司投資興建再生水廠及管線建設,政府分期給付建設費取得再生水廠所有權,第一期建置再生水廠1座及近30公里的再生水輸水管線,未來二、三期預計提供航空城計畫產業專區及沿線工業區。感謝經濟部及內政部營建署的支持,也感謝用水端廠商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參與,展現企業對環境永續及循環經濟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