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檢警破獲詐騙集團金融帳戶集中管理營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連破金融帳戶集中管理營,共計羈押被告獲准。地檢署劉星汝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第七大隊第一隊、基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四隊等單位,破獲詐騙集團金融帳戶集中管理營。
檢警發現詐欺集團,先在臉書刊登求職廣告,以優渥條件招募民眾應徵工作,邀約見面後,即要求提供手機、身分證、存摺、提款卡等物品,強押到詐騙集團據點集中管理控制,雖是包吃供住,但須依指示前往銀行,辦理網路銀行約定等事宜。
地檢署指出,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柯男因求職而遭詐團軟禁,押往銀行辦理解除SSL網路銀行加密服務,經行員發覺有異,拒絕受理並通知員警到場。經循線偵查,於本月二日上午命警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基隆市七堵區詐團集中營搜索,查獲詐團管理者四人及人頭帳戶提供者四人,並在北市中山區查獲主嫌徐男。
檢警扣得的工作手機內,發現尚有另一據點,立即趕到該處所逕行搜索,再查得詐團管理者三人及人頭帳戶提供者二人,共計扣得手機二十八支、現金約新台幣二十萬元,假鈔一萬、墨鏡、點鈔機、手銬、電擊棒、汽車等物。
初步清查被害人遭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二千六百多萬元,逮捕十五名被告,經劉星汝、陳虹如、陳宜愔、李國瑋檢察官複訊後,認其中八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事實,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
罪之虞,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業經法院裁准。
另外,基隆地檢署陳怡龍主任檢察官在今年三月初,破獲以黃姓男子為首,招募有意願提供金融帳戶之存摺、提款卡供製造資金移動紀錄軌跡之斷點之人頭帳戶提供者陳男五人,交由李姓、曾姓等詐團成員於新北市瑞芳區民宿內監管,也是包吃供住,並按日交付報酬,該集團自今年二月二十五日到三月中旬,共計詐騙四十五名民眾,詐得新臺幣二千五百萬餘元,並扣得手機、銀行帳戶交易明細、銀行辦理各項業務申請書及電腦等物,該案於五月初偵查終結,起訴被告十人,黃姓主嫌等五人在偵查中,經向法院聲押獲准,移審法院後,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從今年三月迄今,詐騙集團以求職等方式誘騙民眾提供金融帳戶,進而看管人頭帳戶提供者,包吃供住,以求詐騙款項能順利進入監管的帳戶內,待詐騙款項提領得手後,才會發給「工資」並讓人頭帳戶者離去,詐騙集團利用監管帳戶,累計已詐騙五千多萬元,基隆地檢署雖已聲請羈押獲准的被告達十三人,仍呼籲民眾,不要輕信網路上不實求職資訊及打工機會,以免遭詐騙集團利用,淪為詐騙案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