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

【記者陳良安綜合報導】在朝野黨團都支持下,立法院25日成功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經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進行憲政史上首次修憲案公民複決程序,但通過要獲得965萬以上的同意票,門檻相當高。
立法院會25日表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儘管國民黨團多次表態支持公民權下修至18歲,但由於不滿民進黨團在修憲過程充滿爭議,因此是否進場投票,黨內有不同聲音。
國民黨前主席、立委江啟臣在前一晚公開表態,會落實支持18歲公民權主張,支持該項修憲提案,以利還權於民,交給人民做最後複決,讓國家的主人決定國家的未來,使得國民黨將如何行動,備受關注。最終,經討論後,做出進場投票的決議,但據了解,進場投票的決定,是來自於朱立倫的表態。
黨內人士表示,原本黨中央在這件事情上交由黨團自主,但黨團意見分歧,近日朱立倫找來部分黨團幹部開會討論,最後確定進場投票的態度;朱立倫認為,下修公民權至18歲是國民黨的主張,不要因為程序或技術上的問題或狀況,背上反對18歲公民權的罵名。
有立委私下透露,前一天朱立倫就已下達進場投票的指令。據了解,原本有立委串連要提出反對進場投票的論述,在黨團大會上討論,但最終由於黨中央與黨團已定調而作罷。
然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中華民國的憲法修改是採「兩階段修憲」,也就是「立法院提案」再經「公民複決」。也就是說,當立法院再提出憲法修正案後,經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公投法也規定,立法院依憲法規定提出的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依照2020年大選,台灣有效選舉人數為1931多萬人,也就是說至少要有965萬以上人同意,修憲案才會通過。而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大選獲得史上最高票也不過才817萬多票,修憲通過的難度可見一般。
而針對公民複決投票的日期,現行公投法規定的投票日期為每2年的8月第4個週六,但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我國修憲程序與界限之研究」報告指出,因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有特別明文3個月的期限,實務上未必能依公投法規定的投票日期舉行,應可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