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推動 3月1日簽約 交通事故防制新里程碑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全力推動交通事故防制工作,批准動用111年第二預備金新臺幣1,250萬元,並由警察局編列1,250萬元,總計編列2,500萬元經費,規劃最慢於今年8月底前建置並啟用「111年度百大易肇事路口租賃式科技執法」,以提升桃園市科技執法量能,增加無形警力,進而降低交通事故死傷人數。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經於今年1月公開招標及2月議價之採購程序,並與第一順位得標廠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商討細節後,將於3月1日正式簽約建置100處易肇事路口租賃式科技執法,讓桃園科技執法及防制交通事故,進入新里程碑。
市警局表示,去年9月1日起,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20處租賃式科技執法,主要以照相舉發闖紅燈、紅燈越線、紅燈左右轉等違規,建置之路口前後期比較,取締件數提升約384%,交通事故率則下降約45%,交通事故防制效果良好,今年在鄭市長全力支持及推動下,預計編列總經費2,500萬元擴大在桃園市區百大易肇事路口建置科技執法。
警方指出,為了發揮交通事故防制最大效能,及確保本次專案如期如質完工,這次建置案由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運處企業客戶科,共同成立科技執法小組,結合警政及企業之力量,以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致力提升交通安全,於3月1日簽約後,分三組人員立即投入會勘及建置工作,務求全力最晚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建置並啟用執法。建置之路口並採用大數據科學量化分析,需達每年發生各類交通事故20件以上、或交通違規件數達500件以上,或者依地理、轄區特性,事故發生機率較高,桃園市13行政區排序依續建置,用最少預算廣設100處科技執法設備,以打造桃園市用路人安全之交通環境。
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防制交通事故最好的方式是全民共同建立「良好的駕駛習慣」,為了維護所有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也將落實嚴正執法,讓「生命無價、交安至上」之交通理念深植民心,藉以孕育最理想之交通秩序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