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酒駕新制在年前已公布實施,酒駕未肇事者刑責由2年提高為3年,增訂得併科罰金30萬;10年內2度酒駕累犯,除吊銷駕駛執照外,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為使民眾了解酒駕新制,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特別前往麥寮六輕承攬商工安教室針對廠區員工進行有關「酒駕新制」及「酒後代駕」之交通宣導。藉由面對面宣導及發放酒後代駕卡給現場員工,期能使其了解酒後駕車需面臨的行政、刑事責任,以及酒後應落實指定駕駛或利用代客駕駛服務,絕對不可酒後駕車,以確保用路人的安全,共同建構安全的用路環境。
分局長黃念生表示,酒後駕車的處罰日益加重,顯見該行為係嚴重的社會問題,為展現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臺西分局於連假期間取締酒駕絕不手軟,將在轄內重要路口編排相關勤務,以有效防制酒後駕車,呼籲民眾應落實指定駕駛制度或使用代客駕駛服務,請勿抱持僥倖心態而酒後駕車,警方亦會不定時、不定點執行取締工作,以根絕酒後駕車,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