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加重刑責 斗六警積極遏止酒駕行為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為有效防止酒駕事故發生,斗六警分局持續嚴格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針對轄內各主要道路、易酒駕路段不分晝夜落實取締作為,以降低酒駕憾事發生,保障民眾交通安全。

為貫徹對酒後駕車零容忍的執法決心,斗六分局規劃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並強化宣導作為,期能有效遏止酒駕憾事發生。(記者雷琇雯拍攝)

立法院於1月24日三讀通過酒駕新制,酒駕未肇事者刑責由2年提高為3年,增訂得併科罰金30萬;10年內2度酒駕累犯,除吊銷駕駛執照外,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為貫徹對於酒後駕車零容忍的執法決心,斗六分局特規劃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高強度取締酒後駕車及重大交通違規,有效防制酒後駕車及交通事故,此外,更強化宣導作為,前往易飲酒處所,針對店家與顧客發放酒後代駕卡,告知業者如發現顧客有飲酒時,應主動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絕不可任其酒後駕車,藉由與店家面對面的宣導,期能有效遏止酒後駕車。

為貫徹對酒後駕車零容忍的執法決心,斗六分局規劃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並強化宣導作為,期能有效遏止酒駕憾事發生。(記者雷琇雯拍攝)

分局長陳鴻忠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落實代叫計程車返家、指定駕駛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共同建立安全、良好的治安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