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宣布福食解禁 須附產地、輻射雙證明

【記者林彥均台北報導】行政院8日上午宣布「以新代舊」,有條件解禁福島5縣食品輸台,但所有產品須檢附產地證明與輻射證明;從昨日起算,經10天預告期後,預計2月下旬完成公告生效程序。
日本東北地方2011年3月11日發生大地震,引發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事故,同年3月25日起,台灣禁止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食品進口。
行政院上午舉行「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記者會,宣布開放福島5縣食品有條件輸台,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衛福部長陳時中、經濟部長王美花、外交部長吳釗燮、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等出席。
行政院長蘇貞昌透過臉書表示,全世界都開放福島周邊食品,台灣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國際貿易體系,不該用毫無科學根據的作法,歧視任何國家,包括日本食品。
羅秉成在記者會中指出,這11年來,日本國內採取比國際標準更嚴的管制措施,相關產品風險趨降,且目前CPTPP以及美國、以色列等40多國已經完全解除管制,全世界只剩台灣與中國完全禁止福島5縣食品。
他表示,就連香港、澳門都已放寬相關管制措施,台灣是以外貿為主的國家,若欲加入高標準的CPTPP,不能故步自封,無視科學標準與證據。
羅秉成指出,經充分溝通、討論、審慎分析與檢視,府院執政團隊、民進黨立院黨團、執政縣市首長取得高度共識,決定秉持「3配套、3原則」方式,合理調整對日本食品長達11年的管制措施。羅秉成表示,政府非完全解除管制,而是以新代舊調整管制內容。
「3原則」是指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民眾食安把關;「3配套」是「以新代舊」,從「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產品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輻射證明加產地證明;福島5縣食品在邊境100%檢驗。
至於解禁程序,食藥署8日上網預告相關解禁調整措施草案,同時也會預告廢止,行政院衛生署100年3月25日公告的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的公告;預告期為10天,最快2月下旬,就能完成公告生效的程序。
根據行政院資料,未來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的食品,改以特定品項管制,所有產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與輻射證明。不過,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菇類、漉油菜,以及日本本地限制流通的品項仍禁止進口。
另外,福島5縣鄰近縣市具風險品項,須檢附輻射檢驗證明與產地證明,其中包含來自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的菇類,以及宮城縣、岩手縣的水產品,靜岡縣的茶類,還有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的乳製品與嬰幼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