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加強老建築保護和活化利用

【本報綜合報導】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3日發佈公告,集中出讓中心城區18幅地塊。記者27日獲悉,福州在本次土地出讓中,明確要求原址保留11棟老建築,並在地塊後續開發建設中,加強老建築保護和活化利用。
26日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召開土地招商推介暨服務企業座談會,集中推介中心城區18幅擬出讓地塊,並從中梳理出11棟老建築原址保留,希望土地出讓後,由開發商進行保護修繕並活化利用。
其中,三江口出讓地塊十三,保留土堭頭42號、44號、46號、48號和橋頭10號。三江口出讓地塊二十一,保留黃厝42號、70號。三環新苑三期出讓地塊,保留樟林村樟林200號、206號。斗頂新苑出讓地塊三,保留斗頂村58號。西洪路原市民政局宿舍地塊,保留後營巷27號弄9號。

遷建到梁厝片區的老建築重現風采。

福州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在城市規劃建設過程中,歷來重視傳承歷史文脈,保護歷史建築,並採取了差異化保護的方式。對於老建築較為集中的片區,可以整體保護;對於點狀分佈的老建築,分類施策,應保盡保。其中,可以結合沿河綠地、街心公園、小廣場進行規劃的,將原址保留,將來作為遊客活動中心、公園配套、茶室、圖書室等進行活化利用。無法原址保留的,將通過遷建進行集中保護。本次出讓地塊中,另有多棟老建築因不具備原址保留的條件,已確定遷建保護。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表示:「我們將在土地出讓和城市規劃等工作中,繼續加大老建築保護力度,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