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43條措施支持民企發展

【本報綜合報導】日前,廈門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圍繞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營造鼓勵創新的經營環境、構建親清關係的政商環境等方面出台43條具體措施。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養老領域。規劃、推出高端養老項目用地並加大招商力度,市財政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給予建設補貼及運營補貼,內設醫療機構的給予一次性醫療設備補貼。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義務教育的優質民辦學校。市屬民辦本科高校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市屬民辦高職院校完成福建省教育廳第二輪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民辦普惠性義務教育學校評估等級達到一級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被評為市級示範性幼兒園的,按辦學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
更大規模減稅降費。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支持民營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經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技術中心的,給予獎勵。被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做強做大「三高」(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民營企業。對「三高」民營企業承擔廈門市關鍵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示範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財政補助;鼓勵「三高」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經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無償資助1000萬元,獲得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無償資助200萬元。「三高」企業在廈建設市場化運作、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後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初創期建設經費補助;經確認為重大研發機構的,一次性補足至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