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小野大」爭議 孫健萍:總統應提名中立大法官解決

【本報綜合報導】「大罷免」與「不副署」使台灣淪為「假民主、真獨裁」。公民正義聯盟總召集人孫健萍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有不同看法時,除可提請覆議外,還可透過釋憲或請求總統召開院際協調,不能僅憑自己的判斷,動輒以在野黨通過的法律案逾越憲政分際為由,不副署、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拒絕副署法律、施行法律;為打破當前僵局,賴清德總統應體認「朝小野大」的現實,記取提名監察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察總長等人選未通過立法院同意權任命的教訓,謙卑面對人民、尊重憲政體制,繼續提名政治立場比較中立或立法院多數較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讓違憲認定回歸憲政體制,才能真正迎來「大和解時代」。

孫健萍表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前段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同款後段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亦即行政院可提請覆議,但不能在覆議失敗後,仍自行決定是否要接受立法院的決議;憲法及增修條文並未賦予行政院長可自行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是否違憲,更遑論可在覆議失敗後,繼續否決法律的權力。

孫健萍指出,賴清德總統挾「府、院、黨」優勢,「吃定」在野黨立委不願與賴政府火車對撞進行「倒閣」(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的不信任案),對於如何解決當前的憲政僵局,蔣萬安市長去年與今年除曾對行政院長卓榮泰無視憲政體制、責任政治的傲慢提出質疑,並至少拋出「倒閣」的主張;反觀法律學者出身的立法委員沈伯洋卻認為總統與行政院長處理法律公布相關程序時,有確保法律不違背憲法的責任;過去法律是否違憲,主要交由憲法法庭判斷;當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行政與立法之間的爭議就更難處理。

孫健萍認為,為打破當前僵局,賴清德總統應體認「朝小野大」的現實,記取提名監察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察總長等人選未通過立法院同意權任命的教訓,謙卑面對人民、尊重憲政體制,繼續提名政治立場比較中立或立法院多數較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讓違憲認定回歸憲政體制,才能真正迎來「大和解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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