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購物忘帶走 福德警偕超商找回獲感謝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巡佐周弘毅、警員湯靜蓉日前午後接獲民眾報案稱,購買之商品遺失,需要警方到場協助。經了解,何姓婦人(59歲)當日中午於便利商店購買一小瓶高粱酒,返家數小時後卻發現商品不見,遂返回超商希望調閱監視器,確認自己是否有將商品帶走。員警到場後,先向何婦了解購物經過,並協助巡視店內環境,同時詢問店員是否有相關印象,經店員回憶,整理店內商品時曾發現一瓶酒放置於熟食區附近,研判可能是顧客隨手放置,便將其放回酒類商品陳列區。員警隨即請店員協助再次確認,經刷讀商品條碼後,發現該瓶高粱酒已完成結帳,確認正是何婦所購買的商品。此時何婦也想起當時因急著搭乘計程車,離開超商時一時疏忽,忘記將購買物品一併帶走,所幸在警方與店員協助下順利尋回,並對警方及店員熱心協助表示感謝。【圖文:記者張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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