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為提升公寓大廈管理品質與居住安全,工務局去年即公告補助計畫,鼓勵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今年仍持續辦理,凡大樓在114年至115年11月30日期間,首次向所在地區公所完成報備,並在今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依規定請領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可達7萬元。
工務局指出,這次補助對象,為84年6月28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前,取得建造執照的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且必須為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者。高市府已公告「115年度高雄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金額將依大樓總戶數級距核定,申請文件及相關規定,可至該局建築管理處網站(https://build.kcg.gov.tw/),公告事項專區查詢與下載。
工務局提醒,依《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公告輔導1年後,若大樓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舉管理負責人,區分所有權人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已成立管理組織,卻未向區公所完成報備者,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該局又說,今年度將委託專業廠商,深入各行政區,協助大樓成立管理組織,提供法規說明、輔導諮詢及申請補助等協助。有意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或對補助及輔導內容有疑義的社區,可電洽07-336-8333 轉2426,詢問建管處第六課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