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林姓男子謊稱老婆是國聚建設董事長兼總經理,向周姓友人佯稱國聚買下的豐原區綠油精總部建案可投資,周男信以為真前後砸了四千六百卅萬元,後要求拿回本利林男卻消失,周男這才驚覺上當;法院依詐欺罪判林男四年六月徒刑確定;民事判林男應給付周男四千六百卅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在六年前向周男謊稱自己妻子是國聚建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國聚在豐原區的「綠油精建案」妻子持有一成股份可轉給周男投資,金額三千二百萬元,林男為取信對方還帶周男到場解說施工進度,周男上當前後共匯高達四千六百萬餘元給林男。
臺中地院刑事審理時,林男否認詐欺辯稱是向周男借款;周男則稱,林男聲稱妻子是國聚董事長,自己投資一股三千二百萬元,並約定年獲利百分之十,大概三年可完成並連本帶利拿回,後林男又稱原物料上漲要再增加一千四百卅萬元,投資期屆滿,周男要求收回資金,林男卻消失不接電話。
刑事庭調查,周男傳「林董,我投資你綠油精區建設一事,七月卅日到期,看你如何準備還款於我,我將回收所有的資金」、「我不再投資了,你想辦法歸還我」,林男也回「好,我原本就要跟你談這事了,下個月要請使用執照了。」與周男證詞相符,林男確實有施以詐術。林男詐欺所得達四千六百卅萬元,犯後否認沒和解,未見悔意,法官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他四年六月徒刑,上訴後經臺中高分院二審駁回,全案確定。
周男再提民事求償全額,但林男被通知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認為其求償有理由,判林男應給付周男四千六百卅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