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法律成整肅異己的血滴子 /楚何

民眾黨遞補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就職時宣示效忠中華民國,卻因其陸配的身分,遭內政部長劉世芳以此身分恐有國安疑慮為由,揚言將拒絕提供質詢資料,甚至搬出憲法法庭威脅其解職;而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公然宣稱自己是「台灣國」立委,視中華民國憲法於無物,卻獲劉部長以「言論自由」輕輕放下。這兩起事件相互並論,便能清晰看見執政黨如何將法律與國家認同「工具化」。當「抗中保台」成為唯一的政治正確,法律便不再是公平的準繩,而成了整肅異己的血滴子。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條例,兩岸定位為「一國兩區」,大陸地區人民在法理上並非「外國人」。要求陸配放棄「外國國籍」,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本身就是邏輯矛盾;而在實務上,中共當局也不可能發出「國籍放棄證明」給台灣居民(因其視台灣為一部分)。
劉世芳部長明知此一憲政與實務上的死結,卻仍以此刁難,甚至語帶威脅地表示「不給機密文件」。這不僅是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公然藐視,更是將數十萬已取得身分證、在台落地生根的陸配視為潛在間諜。這種「有罪推定」的邏輯,將法律解釋權極大化地用來排斥特定族群。
反觀王義川,身為中華民國立委,領的是中華民國的薪水,宣誓效忠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卻在國會殿堂外宣稱自己是「台灣國」立委。若依據劉部長對李貞秀的嚴格標準,王義川的言論不僅違背了憲法對國號的定義,更涉及變更國體的意圖,這難道沒有違憲疑慮?然而,當媒體質問劉世芳時,她卻搖身一變成為自由主義的捍衛者,稱這是「個人言論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就該尊重」。
真正的民主法治,應當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非「盟友犯法與庶民不同罪」。如果因為恐懼中國大陸的統戰,就先在內部製造敵人、踐踏程序正義,那麼我們所捍衛的民主,早已在自我閹割中變了調。劉世芳的雙重標準,不僅是對李貞秀個人參政權的侵害,更是對台灣法治精神的蔑視。當行政官員可以隨意定義誰是忠誠者、誰是叛徒時,距離威權復辟,恐怕只有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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