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大法官實質廢死 鼓勵兇案無限升級

高雄連續殺人分屍案,驚悚程度前所未見。兇嫌連續殺害婦人,支解屍身,分別拋棄河中,引發社會極度震撼,高雄市警長林炎田因此親身出馬辦案,在偵訊嫌犯時,兇嫌挑釁林炎田,直嗆「槍斃我啊!」
該張姓兇嫌顯然知道台灣在賴政權德政下已實質廢死,沒人動得了他,林炎田雖貴為警長,又豈奈他何?儘管他的犯行廣被認為人神共憤,但在民進黨廢死神主牌下,他走完司法程序,終究還是得以豬腳麵線慶生。
這件罕見的兇殘殺人案,必然會再激起人民對於廢死的怒火。最尷尬的是案發地主陳其邁,他深知這股社會情緒,不得不站出來表態,雖言詞痛斥兇嫌「泯滅人性,不可原諒、罪大惡極」,卻語帶保留,說在尊重司法前提下,建議從重量刑。所謂尊重司法,就是尊重大法官釋憲實質廢死,因此從重量刑,頂多判可假釋的無期徒刑。
兇嫌曾在服役期間犯下性侵、搶奪、竊盜等罪,被軍法判無期徒刑,服刑十年後假釋出獄,如今犯下更令人髮指罪行,有意競選高雄市長的柯志恩質疑司法是間接造成這三名被害人不幸的幫凶,直指若再判他一次無期徒刑,能否真的讓他悔悟、消滅他的罪愆頗值懷疑,因此唯一死刑才是最好的交代。
柯志恩跟陳其邁因本案對廢死正面交鋒,這樁兇案前所未見的驚悚情狀,社會關注持續不斷,並可能成為明年選舉的藍綠攻防話題。而本案兇嫌連陳其邁都認為泯滅人性、罪大惡極,將更激化民意廢死的憤怒,民進黨縱使在高雄予取予求,恐怕在面對廢死質疑時,將備顯尷尬,也是該黨候選人無以迴避的議題。
賴清德指示大法官對廢死釋憲,大法官要求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程序若不符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科處死刑未一致決,以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這些限制條款,是所有兇殺犯的保命符。以高雄這樁兇殺案為例,縱然全民認為罪大惡極、人神共憤,卻符合綠色大法官所謂「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的解釋。
本案爆發時,有許多學者專家跳出來解釋他的心態,不少認為他人格有缺陷,而張姓兇嫌的反社會人格相當明顯,這在歐美社會都被視為對社會安全的極大威脅,具此人格者犯上兇案,往往會被處以極刑(死刑或終生不得假釋),台灣因執政當局廢死,淪為御用的司法,則可能將反社會人格納入大法官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範疇。
這也顯示包括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御用大法官,在釋憲實質廢死時,為配合賴清德旨意,而多麼無恥無格,以致作出極其粗糙的判決。要求各級法院一致決就是將責任推給各級承審法院,其實此限制條款,目前法院已經在實施運作,因此台灣近幾年來,死刑已經幾乎絕跡。但大法官的甩鍋,無形中給無期徒刑開了大門,像美國也有廢死州,但卻以終生不得假釋替代。台灣大法官釋憲實質廢死,卻未顧及替代方案,高雄連續殺人魔未來在賴政權廢死德政下,縱使遭從重量刑,也將在十年內獲釋,或許堪以告慰的,是他已高齡73,假釋後已80好幾;但賴清德、陳其邁等能保證他老人家不再犯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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