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扣牌竟購假車牌上路遭警查獲

【記者黃永豐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長劉全福,昨天宣布偵破一宗涉及偽變造車牌案件,有效防止潛在犯罪行為擴大,全案將蔡姓嫌犯依行使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所長蘇家戊、警員周志佳,前天傍晚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所懸掛的車牌號碼為警察機關通報偽變造車牌,立刻上前攔查並發現車牌號碼與監理單位所登載資料不符,另該車懸掛號牌仔細查看後,有偽變造痕跡,經詳細比對確認證實該車懸掛的號牌為偽變造。
警方調查,蔡姓嫌犯(73年次)向警方供稱所駕駛車輛,因日前酒後駕駛被警方查獲而吊扣其車牌,蔡嫌在尚未經合法途徑恢復車牌情況下,不知悔改反而在網路上購得偽變造的號牌來懸掛,警方依法告發並查扣該車輛,並依行使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將蔡姓嫌犯移送法辦。
佳里分局長劉全福表示,使用偽變造車牌行駛道路等情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台幣10,800元外;另製造、販售、使用偽變造車牌者亦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民眾勿貪圖小利,身陷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