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鄉親安全 雲警建置科技設備強力執法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鑑於縣內A1自撞交通事故偏高,將連續規劃大執法勤務暨新建置「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呼籲鄉親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本縣113年截至8月中旬止,A1自撞交通事故有偏高趨勢,故雲林縣警察局將於縣轄20處易肇事及易超速路段及路口,不同時段規劃8月22至24日連續三天交通大執法勤務,針對不當駕駛及超速行為等重大交通違規,執行強力取締專案勤務,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行政院補助雲林縣建置6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加上現有12處,屆時雲林縣「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增加為18處。新設6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如下:1.斗六市火車站(斗六市民生路與大同路)2.西螺鎮中山路與公正路(西螺轉運站)3.古坑鄉(臺3線)光興路與永興路4.元長鄉縣道145線與雲172線路口(客厝國小旁)5.北港鎮僑美國小(臺19線華勝路)6.斗六市鎮北路與明德北路。各路口分別可以偵測多種違規項目,包含路口未禮讓行人、闖紅燈及超速等。

另本縣追加編列預算,於土庫鎮145縣道32公里處、莿桐鄉臺1線與中正路口、元長鄉臺19線與雲168線路口等3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詳細內容已於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另為使駕駛人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1個月宣導期,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也呼籲駕駛人,科技執法的建置非以處罰為目的,是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的駕駛人的不良習慣,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