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未獲公告開放卻撿拾有罪

【南投新聞採訪中心報導】南投縣馬姓男子在行水區要挖蓄水池,發現床有根重達1.7噸多的紅檜漂流木,用挖土機將該漂流木回自己的工寮,藏了4個月準備用鍊鋸切割時,有人檢舉而遭法辦,該價值13萬餘元的漂流木有歸還林保署南投分署,南投地院近日將他以侵占漂流木罪判罰金1萬3000元。

判決書指出,馬姓男子去年8月底到仁愛鄉萬大溪行水區挖掘小型蓄水池,以方便馬達抽水機取水,發現該處河床有根紅檜漂流木,材積1.64立方公尺、長5.2公尺、末徑58公分,換算重量約1787.6公斤,價值約新台幣13萬4611元,以挖土機將這根紅檜漂流木拖至自己的工寮。

馬男等了4個多月,去年12月中旬在工寮使用鍊鋸切割木頭,被人發現向警方檢舉,警方到場後扣得該漂流木,後來歸還給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

馬姓男子坦承知道漂流木未獲主管機關公告開放撿拾,不得擅自撿拾,看到紅檜漂流木是珍貴木,起貪念將該木頭拖回工寮,南投地院法官審查馬男漂流木已歸還,且也坦承犯行,因此依侵占漂流木罪名,判處罰金1萬3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