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海事行政調查 /傅蘭克

海巡警船追捕大陸漁船,翻覆釀兩死事件,海巡署先是振振有詞,指控對方越界捕魚、蛇行逃離、甩尾失控翻覆,但生還兩名大陸漁民反指遭惡意撞擊翻覆,由於警船未錄影存證,變成各說各話羅生門,檢方偵查也未見下文,事態升高。
此案在法律層面,交通部航港局應儘速海事行政調查,因未錄影存證,海事報告應格外謹慎,以免涉及偽造公文書。就法論法,「海事案件發生後,應由航政機關辦理海事行政調查,作成海事檢查報告書」,連同相關卷證送海事評議小組。前項海事行政調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現場實地調查。
二、詢問有關船員及相關人員。
三、蒐集查證資料。
四、案情分析研判。
海事行政調查不得單人進行,調查人員並應配戴證件。詢問船員或相關人員時,應核對被詢問人身分,並全程錄音。
事件發展至今真相未明,閣揆陳建仁卻先指控媒體報導不正確,指金門地檢署並無證實漁船是因為碰撞而翻覆,呼籲媒體及有心人士,不要再以訛傳訛。但海事檢查並未進行,檢方至今未提出說明,到底「訛」在何方?陳建仁說得理直氣壯,但對岸更態度強硬,國台辦早已聲明,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並定調「惡性事件」,引起大陸各界強烈憤慨,「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
由於兩岸談判尚無結果,大陸海警25日下午發布,福建海警當日組織艦艇編隊在金門附近海域開展執法巡查。大陸農業農村部隨後也宣布,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昨調派兩艘漁政執法船艇,開展漁業執法。事態緊張,也引發國際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