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河豚中毒送驗結果 出爐

【記者陳良安仁愛報導】前南投縣仁愛鄉發生一起河豚中毒事件,一名民眾煮了野生河豚請鄰居吃,造成1死8送醫的情況,南投縣衛生局已送驗檢體,食藥署6日表示,國家實驗室確認3件送驗檢體的河豚是有毒的「月尾兔頭魨」。毒理專家招名威表示,河豚毒素是一種極度危險的物質,比氰化物還要毒上千倍,不要隨便吃河豚,也不要自己捕捉或買不明來源的河豚。

食藥署表示,國家實驗室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送驗3件檢體後,立即進行DNA物種鑑別與河豚毒素(tetrodotoxin, TTX)分析,食藥署表示,DNA物種鑑別結果發現,該3件檢體皆屬「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月尾兔頭魨又稱作月腹刺魨、栗色河魨、毒鯖河魨等,屬四齒魨科,主要分布於印度至西太平洋區,台灣四周海域均能見其蹤跡,體長可達50公分,其背面及腹面均佈滿小棘,尾鰭後緣呈新月形,內臟、皮膚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毒性極強。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河豚毒素檢驗結果則顯示,「河豚生魚片」檢體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之熟肉與湯,分別檢出TTX 33.48 mg/kg與31.86 mg/kg,「河豚內臟及皮」檢體亦確認檢出河豚毒素,惟因基質複雜,尚難精確定量。招名威表示,這個劑量很難說明河豚毒素究竟和其它毒物相比高出幾倍,只能說河豚毒素造成神經毒性的速度要比氰化物高上千倍,唯一避免辦法就是不要吃河豚。

食藥署表示,鑑於河豚種類繁多,光靠肉眼不易辨識,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毒性約為氰化鈉之1,000倍以上,加熱亦無法將毒素破壞,毒素主要存在於河豚卵巢、肝臟、腸、皮膚甚至肌肉組織中。通常於食用後10至45分鐘產生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則甚至導致死亡,死亡率約為61%,目前無解毒劑。食藥署再次嚴正呼籲民眾避免捕捉及食用河豚,以降低中毒風險,也建議餐飲業者不要供應河豚,避免消費者誤食。

台灣四周環海,漁業資源相當豐富,食藥署再次呼籲,河豚種類繁多且一般難以辨認,誤食有毒河豚死亡風險甚鉅,因此,切勿捕捉或食用來路不明之水產品,並建議餐飲業者避免供應河豚,千萬別因追求美味或嚐鮮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