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指控清潔大隊副大隊長濫用公務車 環保局:已依法處理不徇私勿枉勿縱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有關時代力量指控桃園市清潔稽查大隊王冠洲副大隊長濫用公務車輛,環保局說明如下:
1.該案一切依法處理。2. 本案大隊及王員都認為公務車輛使用恐有爭議,王員並主動已於111年5月份主動申請繳回自109年2月起車輛相關油料費及通行費共17萬258元在案。3.依據清潔大隊車輛管理規定,公務車輛因公使用完畢,應即駛至指定之停車場所停放。但因任務需要,並經主管同意者,應依照交通規則停放並善盡保管之責。109年2月起因新冠肺炎疫情開始蔓延,王員肩負防疫消毒大隊長及機關防疫長職責,常需緊急處理防疫消毒勤務,亦須不分平假日隨時待命,故其公務車業經機關同意免統一調派,自行保管因應緊急勤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