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12日晚獲報,指大社區和平路一處空地有濃煙冒出,經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人員於空地內非法燃燒廢棄物,導致產生濃煙及異味,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32條規定進行告發,另該人員未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違法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涉犯廢清法46條刑責規定,移送偵辦。環保局表示,人員稽查時發現該土地上有堆置大量廢棄物(廢木板、木枕等),且有一坑洞內正燃燒廢棄物(廢木板、木柴)致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現場有一位陳姓管理人,經調閱該空地所架設之攝影機,發現近期有車輛載運廢棄物進入該土地傾倒,且陳姓管理人涉有收費情形,該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將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另未取得處理許可,違法處理廢棄物部分已涉犯廢清法第46條刑責規定,將移送偵辦。(圖:環保局 文:記者陳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