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區間測速4.1起開始執法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市區間測速四月一日開始執法,台62甲線超速違規罰鍰三千元起跳,最高可罰六千元,市警交通隊提醒用路人注意,以免荷包失血。
台62線速限八十公里,由於行駛的貨櫃車、砂石車等大型車多,常因車速快,又未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另外,台62甲線基隆端東海街口,速限為四十公里,沿路彎道且坡度大,即使兩路段都設有固定式測速照相,但自九十六年通車以來,大小車禍不斷,偶有大型車翻覆造成傷亡;統計近三年事故,去年有一百零六件、前年發生一百四十五件、108年有一百三十九件,共計造成一人死亡、六十二人受傷。
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及交通順暢,兼顧警方執法安全,市警局於台62線西向十一點三公里到六點三公里,全長五千零三十三點四六公尺,以及台62甲線北向二號隧道到東海街出口,全長一千零六十八點五三公尺等路段,兩處易超速肇事路段,建置區間平均速率偵測科技執法設備,期盼遏止駕駛人僥倖違規心態、提升行車安全,日前已通過資安檢測,在本月十日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公告即日起到三月三十一日止為宣導期,並自今年四月一日零時起,正式執法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市警交通隊表示,使用平均區間測速儀器是希望透過「速度管理」,有效規範車輛的行駛速度,科技執法的處罰僅是手段,目的是希望減少因超速所造成的事故傷亡,守護民眾家庭幸福;呼籲駕駛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進而提升交通安全與行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