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延燒 全國醫院停止探病

【記者陳昱憲綜合報導】國內COVID-19疫情延燒,疫情指揮中心24日公布,全國醫院即日起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並調整住院病人、陪(探)病者及醫療照護人員篩檢及疫苗接種等規定。另即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及新進住民管理等應變措施,除例外情形,全面暫停訪客探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4日下午記者會中說明,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社區傳播風險提升,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自即日起調整醫療應變作為,包含住院病人、陪(探)病者及醫療照護人員篩檢及疫苗接種等相關規定。
陳時中說,即日起全國醫院除例外情形,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24日公布,1月25日至2月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等仍須戴口罩。

探病者若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則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住院病人入院篩檢部分,陳時中表示,全國醫院新住院病人,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天內公費篩檢。
另外,針對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至於住院病人陪病者管理,陳時中說,全國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天內篩檢。
緊急需住院者則於入住病房前篩檢;每名住院病人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週定期自費篩檢,且自2月1日起,入院改為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
針對醫療照護人員管理,陳時中說,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若為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應於2月1日前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

長照機構暫停探視
針對長照機構新進住民管理,陳時中說,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須配合兩項措施,包括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的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且依機構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採取對應管制措施。
陳時中進一步解釋,如長照機構工作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達90%以上,且住民達80%以上,新進住民自入住機構次日起14天內避免參加團體活動。
如工作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未達90%或住民未達80%機構,則自入住次日起隔離14天,或自入住次日起隔離7天,於第7天進行自費篩檢,陰性者可解除隔離,但仍須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之後於第14天再進行1次自費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