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辦理幸福職場宣導會 強化職場平權與性騷擾防治知能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為提升各單位、學校與一般事業單位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及加強性別平等工作法知能,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於10月21日、29日辦理「115年度嘉義縣營造幸福職場宣導會」,針對職場平權及性騷擾防治業務,規劃相關法令說明及實務經驗分享課程,協助各單位及事業單位更精準掌握方向與實務操作重點。

本次宣導研習課程以「職場平權及性騷擾防治」及「職場溝通與工作生活平衡」為兩大主軸,內容涵蓋職場平權及性騷擾防治法令規定、運用重點說明,並解析分享實務經驗;另針對職場溝通與工作生活平衡部分,這次安排了心理咨商與溝通課程,學習如何將衝突化為理性溝通,以及辨識壓力與情緒的舒緩方式,協助事業單位能有效守住管理的界線,不讓勞工把情緒帶回家。

勞青處長陳奕翰表示,目前有一部份的就業歧視或性騷擾申訴案件,是源自於勞資之間無效的溝通而形成的,雇主應促以營造幸福職場環境,協助員工在工作與家庭責任中取得平衡。希望透過本次課程,使事業單位充分瞭解相關法規義務與管理重點,強化企業辦理職場員工福利與溝通協調之意願。

另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被害人及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且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者,該行為人之雇主,亦同」,違者,依同法第38條之1第2、6項規定,得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陳奕翰進一步表示,雇主不論是否接獲正式申訴,均有應盡之防治義務,若是聽聞或媒體報載,即使沒有接獲申訴,也需要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釐清,對工作場域做適當的調整。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5-3620123分機8044性別平等服務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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