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女性課長在上班時,遭到長官與同事性騷擾,單位調查成案,卻因長官調職向考試院保訓會提起復審,認為程序有瑕疵就撤銷該案,重新再調查,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市議員張家銨在總質詢時,替被害人抱不平,抨擊市府內部管理是亂七八糟。
張家銨議員表示,她接到外埔區公所一名女性的課長的陳情,她在區長室被葉姓區長多次騷擾,撫摸大腿、環抱肩膀、手掌垂放胸部,還要對她耳朵吹氣;在辦公室還被另一位男同事,光天化日之下,一天強制猥褻10餘次,此性騷案,市府性評會在3月就認定成立,沒想到後來一句「程序瑕疵」,就可以撤回成立調查?
張議員並在議事堂上,播放一段辦公室監視器錄的性騷影片,清楚看到有性騷行為。張議員問3個問題:一、性騷成立的區長,懲處是什麼?二、性平會1月21日就認定了,為何涉案2人還在同個區公所內上班?三、有哪位長官用關懷的名義召見她?要她交出影片、硬碟,而且還威脅她,拿走公所硬碟,是侵佔公務,要行政處分?
民政局長吳世瑋答覆表示,第一時間就將區長降調太平區副區長,第二內部調查成立,就把他懲處了,第三是副局長告訴王科長,碟子是公家的,不可以把它存起來,可以拷貝。由於該區長不服處置,向考試院保訓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訴願復審,保訓會認為行政有瑕疵,決議撤銷該案。
張議員抨擊市府,對保訓會認為行政有瑕疵,撤銷該案後,人事處重新再調查一次,是在霸淩受害人,到底要霸淩人家幾次?被害人都已經送醫院自殺病危通知書開出來了,你們到底有沒有人性!
針對張家銨議員所提質詢,台中市政府表示,接獲相關情事後,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將該區長調離現職,調查後予以記過處分;該區長不服處置,向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保訓會決議撤銷該案,台中市政府依規定重行調查並保障當事人權益,將再作適法之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