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雅惠要求設科技執法前 應先改善危險路口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科技設備依影像判定違規,無法像現場員警一樣,掌握實際狀況;市議員陳雅惠31日要求市府,應先改善危險路口,再輔以科技執法,並公開設置前後的事故及違規數據,讓市民看見安全改善,而不是只看到罰單增加。
台中市議會31日進行科技執法專案報告,市議員陳雅惠在質詢時表示,許多民眾行經科技執法路段時,會格外緊張,擔心稍微壓線、判斷錯誤,或因不熟悉路況,就收到罰單;因科技設備依影像判定違規,無法像現場員警一樣掌握實際狀況。因此她希望市府在設置科技執法路段前,應先確認標誌、標線、號誌及行車動線,是否清楚,不能只看到違規件數高,就把問題全歸咎於駕駛人。
陳議員舉例,在南區仁和路與建成路口,當地過去曾辦理會勘,路口配置及標線,仍有檢討空間。若道路設計本身,容易讓駕駛誤判,卻直接設置科技執法,罰單可能持續增加,事故風險卻未必降低,也難免讓民眾質疑,市府把用路人當成提款機。
專案報告中,雖強調改善優先,卻未完整提出各科技執法路口,設置前後的違規、事故及傷亡變化,也未說明標線、號誌及人行環境,是否同步改善。因此她要求市府建立公開檢討機制,逐一公布設置原因、取締項目及改善成果;若事故未下降,就應檢討道路設計,若違規已明顯減少,也應評估是否調整執法地點。
交通局長葉昭甫答覆表示,科技執法地點及取締項目,是依事故型態評估,實施後,會定期與交通警察大隊,檢視事故及違規變化,並納入每月道安會報;多數路口特定違規,已有下降,後續將持續檢討執法成效,並對外說明改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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