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PU廠排放甲苯大超標 業者技師遭起訴

【記者鄭惠珠彰化報導】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配合彰化地方檢察署、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等單位,運用空品感測物聯網與事業申報資料進行交叉比對,於114年6月間破獲轄內某PU合成皮製造業者採詐騙手法以VOC含量較低的「水性環保樹脂塗料」做掩蓋,實際使用高VOC的塗料,且原物料使用量蓄意以多報少,涉嫌逃漏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並經排放管道稽查檢測有害空氣污染物甲苯濃度超出法定排放標準達24倍,為全國首例超過排放限值案件,全案經歷時一年釐清犯罪相關證據後,彰化地方檢察署於115年7月10日偵查終結,將涉案業者及簽證技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刑法詐欺得利及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沒收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犯罪所得6,583萬餘元。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本案為轄內首起查獲業者以假環保之名,排放的甲苯超標24倍,已逾排放限值,為全國首例。再加上,明知而為不實申報原物料使用量,以企圖逃漏繳納空污費,檢察官將該公司法人及其負責人、從業人員共5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沒收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犯罪所得6,583萬餘元。

彰化縣環保局指出,業者於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證時,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由環境工程技師辦理簽證,技師應善盡實質查核及專業把關責任,惟該簽證技師卻為業者之利益,製作不實之簽證底稿、未實際查核即逕予簽證,已違反技師法及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所定應盡之查核義務及技師簽證制度設立之目的,併同由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後,依犯刑法第215條、216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後續環境管理署亦將移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委員會辦理懲戒,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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