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廿三歲的謝姓男子日前騎車不慎擦撞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後照鏡,雖明知發生碰撞,卻自認「應該還好」未停留處理便逕自離去,讓無端受害的陳姓車主當場傻眼;中市警三局獲報後循線追查,不到兩小時即迅速偵破,陳姓車主十分感謝警方。
警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士紘日前中午十二時許,獲報前往東區環中東路與振興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員警到場時,僅有卅三歲的陳姓男子留在現場。
陳男表示,稍早駕車於車流量大的太平橋停等號誌時,突如其來的碰撞聲讓他嚇了一跳,原來是一輛機車穿越車陣時擦撞其車輛左後照鏡,該名騎士持續向前騎乘一段距離後,卻僅回頭查看一眼便直接離去。
陳男隨即將車輛停靠路旁檢查,發現左後照鏡因撞擊導致電動收折功能故障,無法正常收折,氣憤之餘立即報警求助,員警根據其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展開追查,很快便聯繫上肇事的謝姓騎士到案說明。
謝男向警方坦承,當時確實知道自己擦撞到車輛後照鏡,但因車速不快,自認碰撞情形不嚴重,才未停留處理便直接離開,對於當時便宜行事,未留在現場處理也感到抱歉。
警方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謝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開罰,汽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者,並得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