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因應校事會議案件增加衍生校園濫訴爭議、行政負擔加重及師生衝突處理機制不足等問題,高雄市議會特舉辦「校事會議處理師生紛爭調和程序制度建構」公聽會,由劉德林、黃柏霖與陳慧文議員共同主持,各界認為調和制度應由教育局統籌規劃,建立跨專業支持機制,並完善相關配套,確保調和程序具公信力。
劉德林議員表示,校園事務爭議應正面面對,除追求程序正義與提升案件處理效率外,更應強化事前預防與調處功能,檢視現行流程是否可適度簡化及分類,讓教師、家長、學生及學校在第一時間即有明確依循標準,降低冗長程序造成的身心壓力與傷害。
黃柏霖議員主張在案件進入校事會議前,建立前端調處及案件分類機制,簡化程序、降低爭議,讓教師、家長、學生及學校有所依循,減少冗長調查造成的身心壓力,並作為後續教育局與議會檢討制度的重要參考。陳慧文議員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包括建立案件分流機制、落實程序公平正義,以及強化資訊透明與教育訓練。她強調,應兼顧學生權益與教師保障,並整合法律、心理及調處資源,打造友善且值得信賴的校園環境。教育改革的目標是讓社會與教育環境更好,面對當前教師不敢教、不敢管的困境,期望透過更多理性對話與共識凝聚,尋求制度改善的最佳方向,共同為教育未來努力。
高雄師範大學劉廷揚教授建議,應強化調和程序作為正式調查前的緩衝機制,並針對草案中調和參與、評估標準、保密規範、程序公平、陪同權及調和人更換等事項明確定義,以避免網路公審與程序爭議。
屏東大學副教授李銘義指出,現行教育部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未充分處理學生對教師的霸凌問題,導致教師往往被動承受龐大壓力;調和程序涉及高度專業與龐大行政作業,非學校單位能獨立負擔,應由教育局統籌規劃、提供專業人力與執行資源。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何耿旭理事長指出,調處員需要具備對話能力及談判能力,從情緒進入,公平理解雙方的爭議點進行調和,以雙贏為目的,將傷害減至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