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菸酒盤商詐1.3億簽賭 桃檢起訴求重刑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市呂姓(78年次)、盧姓(75年次)及林姓(78年次)男子,假冒菸酒盤商,以獲利頗豐誘騙游姓男子等7名被害人共同經營菸酒事業,實則將被害人投資款項用於下注運彩、網路賭博等,不法獲利高達1億3613萬餘元,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認3人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嫌,呂男另涉犯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嫌,檢方依法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呂男、盧男移審後繼續羈押。
桃檢署指出,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郭法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呂男、盧男、林男涉嫌加重詐欺案件,由盧男、林男假冒菸酒盤商並化名「許正浩」、「阿坤」向游男等7名被害人接觸,佯稱共同經營菸酒事業,以獲利頗豐、高額利潤為話術,誘使7名被害人答應投資,共計取得不法所得1億3613萬餘元。
為能突破等人所營造之投資假象,檢察官郭法雲將被害人所提出之事證送請指紋鑑定,並指揮桃園市調處調閱被告等人金融帳戶資料,詳細比對資金流向,查悉呂男等人取得被害人之投資款項,用於與菸酒商交易之金額甚微,實則係將高額款項投注運動彩券及下注賭博網站。俟蒐證完備後,1月14日前往呂男等3人住處執行搜索,並通知呂男等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聲押被告呂男、盧男獲准,至被告林男均雖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而諭知交保20萬元。
桃檢署呼籲,投資陷阱無孔不入,民眾切莫輕信高額利潤話術,投資時務必謹慎查證以免受騙,對此類詐欺案件,桃檢秉持嚴查絕不寬貸之立場,展現司法守護國民財產安全,捍衛社會經濟秩序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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