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超勤補償爭議延燒 雲縣府強調持續提升消防福利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近日針對雲林縣消防人員超勤補償問題公開發文,質疑雲林縣政府未依法處理消防人員超勤時數,仍以嘉獎作為補償方式,批評此舉違反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精神,引發地方關注。對此,雲林縣政府則強調,縣府持續重視消防人員權益,除推動危險職務加給加成方案外,也會持續改善消防人員福利與工作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於2019年作出釋字第785號解釋,明確指出過去以嘉獎替代超勤補償,未能給予基層公務員合理評價與適當補償,並要求政府應在修法期限內保障公務員健康權。消防署自2023年實施輪班制公務員工時新制後,也已刪除《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中「加班換嘉獎」規定,明訂消防人員超勤不得再以行政獎勵替代。

消促會表示,新北市、桃園市及嘉義市等地方政府,已針對兩年內未休畢之補休時數改發加班費,但雲林縣政府卻未比照辦理,質疑縣府「知法犯法」,漠視基層消防員權益。協會並批評,縣府近年編列高額媒體宣傳預算,卻對消防加班費處理消極,恐打擊基層士氣,也讓消防員多年爭取權益的努力付諸流水。

對此,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消防勤務具有高度危險性、專業性與即時性,消防人員長期肩負災害搶救、緊急救護及天然災害應變等高風險工作,縣府始終重視基層員工權益與福利。目前危險職務加給加成方案已正式報請縣府核定,最高可加成4成,每月最高增加3,880元,並溯自今年3月1日起生效,希望透過實質待遇提升,鼓舞基層士氣。

縣長張麗善也說,近年災害型態日益複雜,消防勤務量持續增加,合理反映消防工作的危險性與專業性,是縣府支持消防工作的具體行動。未來將持續傾聽基層需求,積極爭取更多資源,改善消防工作環境與勤務保障,成為消防弟兄最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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