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灣驚傳毒駕 行人慘遭撞成重傷

預防性羈押肇事騎士 苗檢:對毒駕犯罪零容忍

【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苗栗縣三灣鄉日前發生一起嚴重毒駕事故,一名林姓男子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機車,於5月25日晚間行經124乙線道3公里處時,撞擊李姓行人,造成對方重傷昏迷,目前仍在醫院救治。苗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林男涉犯毒駕重傷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展現檢警對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執法態度。

苗栗縣三灣鄉日前發生一起嚴重毒駕事故。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後立即對林男採集尿液送驗,檢測結果呈現第三級毒品「去甲基愷他命」陽性反應,且濃度已超過行政院公告標準值,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交通工具。檢察官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重傷」等罪嫌進行偵辦。
苗栗地檢署表示,考量林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經審理後於今日上午裁定准予羈押。檢方強調,毒駕行為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對社會危害程度不亞於酒駕。
苗栗地檢署指出,將持續依循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強化毒駕查緝政策,結合警察機關全面打擊毒駕犯罪,對於漠視公共安全、危及民眾生命的違法行為,將從嚴偵辦、絕不寬貸,以實際行動展現檢警守護交通安全的決心。檢方也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車,共同維護安全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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