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針對日前發生於雲林縣北港鎮之前立法委員曾蔡美佐及家人遭聚眾毆打案件,雲林地檢署持續擴大偵辦,並由檢察官彭彥儒率同雲林縣警察局督察科、刑警大隊、北港分局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前往被害人住處外、衝突發生路口及神轎行經路線等地,進行現場勘查與蒐證作業,全力還原案發經過。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本次勘查除全面比對現場地形、動線及相關監視器畫面外,也同步檢視警方接獲報案後的處置流程與勤務作為,務求完整釐清事件始末。檢方強調,辦案絕無預設立場,秉持「證據到哪裡,案件就辦到哪裡」原則,對於有利及不利雙方之事證,均將詳加蒐證、客觀調查,依法嚴正究責,以維護社會治安與司法公信力。
另一方面,針對媒體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副分局長何漢釗與涉案人家屬黃美蘭女士的歡唱畫面,引發外界質疑,雲林縣警察局也同步出面澄清說明。
副局長陳瑞金指出,相關照片拍攝時間約為109年至110年間,當時何漢釗擔任北港分局第一組組長,負責議會聯繫及警政業務推動;黃美蘭女士則為雲林縣議員,雙方互動屬正常公務往來。另照片拍攝地點為一般複合式餐飲KTV場所,經查並無涉及不當場所或違反警察風紀等情形。
雲林縣警察局強調,本案目前均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將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原則辦理,絕不因私人交情、地方關係或身分背景而影響案件處理。同時也呼籲外界理性看待相關資訊,避免以片段畫面或未經查證內容過度延伸解讀,以免影響案件偵辦及警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