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市議員劉士州29日在議會召開記者會,替南屯區黎明路張姓市民土地上設置的花圃,在陳情尚未獲得建設局答覆前,養護工程處就派員予拆除抱不平;由於事涉建商利益,劉議員認為事不單純
劉士州議員陪同張姓市民到議會召開記者會,針對他位於南屯區黎明路的60多坪土地,設置固定式花圃,台中市養護工程處以事涉違反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函請他於115年4月13日前向建設局提出陳述意見書,以利釐清案情,否則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張姓市民於4月13日依規定向建設局與有關單位提出陳述意見書,沒想到養工處於4月24日,就派員強行拆除他原有地上建物及樹木;因此劉議員認為養工處已構成毀損罪,致陳情人權益受損,才會召開記者會,替張姓市民抱不平,並要在議會向建設局提出質詢。
劉士州議員表示,該案件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已於民國103年就曾經發函要求改善,經當事人舉證說明,建設局查證當事人於民國76年就取得該土地所有權,純屬私人土地,由於當時該地號,尚未規劃為道路用地,所以固定式花圃屬於私人土地地上建物,並無不法,沒有拆除。
後來因該土地與其他六分之五土地,共約400多坪被劃作道路用地,建商將購得的六分之五土地為了建築容積地移轉,捐贈給市政府,而張姓市民不願捐出,所以向建設局與有關單位提出陳情。
沒想到還在陳情中,市府養護工處就派員予強行拆除,劉議員與張姓市民認為可能事涉建商容積地轉移龐大利益,所以召開記者會,希望各界主持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