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讓救護車仍遭開單 李中籲警察局從寬認定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科技執法路口,民眾為避讓消防車、救護車,遭到拍攝並開單,要提申訴,還得自己舉證,根本是懲罰良好公民;李中議員要求警察局應從寬認定,不要造成民眾困擾。

李中議員質詢時表示,台中市截至2025年底,已有68處路口有科技執法設施,有些好公民為了避讓前方的消防車、救護車,不慎違規,仍遭到科技執法拍攝並開單,想提出申訴,還得自己舉證,根本是懲罰良好公民。有不少民眾反映,為了避讓前方的救護車、警車或施工路段,不得已必須轉至其他車道行駛,卻因此橫跨雙黃線或雙白線,遭科技執法開單,有的民眾只能大嘆倒霉,有人向警方提出申訴,卻被要求自行舉證,實在不合理,他質疑科技執法,為何這麼「呆」。

科技執法是由設備拍照,之後由人力開單,負責開單的人,應該往前看15秒影像,辨別該駕駛是否有避讓行為,才決定是否開單。且既然已經是科技執法了,最後還是得由人工審閱開單,人工智慧真的那麼呆嗎?警方應利用科技篩選,或者可與警察、消防出勤系統連線,避開因避讓無奈違規的罰單。

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他也認同科技執法是「呆」科技,現行要求開錯單民眾申訴時,自行舉證的情況,確實有改進空間,之前就有過一件案例,一輛拖吊車上方,載著被拖吊的車輛,科技執法拍到的車牌,竟是顯示拖吊車上的車輛車牌,顯示科技最後還是要回到人工辨識。目前警方針對車種不對、顏色不對的情況,會透過連線車輛比對系統做排除,未來針對車牌模糊或有爭議的部分,也會從寬認定。

圖說:李中議員質疑科技執法是「呆」科技,警察局長吳敬田也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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