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促市府檢討電動機車換電站設置辦法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推動綠色運具,中央及各縣市政府,都推出電動機車補助政策,台中市過去近10年,在電動機車數量成長達10萬餘輛;去年卻開始下跌,追究原因,可能與換電站,設置速度不夠快有關係,市議員李中要求市府應檢討改進。
李中議員15日在議會財經業務質詢時表示,台中市在2015年的電動機車數量僅3868輛,2025年成長至11萬3064輛,大幅成長10多萬輛,成長速度居六都之冠;但去年電動機車登記數,首度跌落不到10%、較其他縣市減少,他認為,此情況可能與換電站的設置太慢有關係。
李中說,台中市換電站有363處,去年增設12座、但撤除10座,等於全年只增加了2站;再分析換電站設置地點,台中市設在公有土地的比例僅19.2%、台北市則高達50%,新北市47%、嘉義市41%,台中市換電站設置速度太慢的原因,可能在於設置地點,土地權利的使用難度高,導致換電站設置受到限制。
目前台中市公有土地,設置換電站者共70處,大雅區1站、交通局36站、經發局33站,而且已經6年零成長,他問了經發局、交通局及建設局,為何6年公有換電站,一站都沒有增加?當然是土地的使用問題,詢問相關局處,各局處都找理由在互相推。
由於電池交換站,屬於簡易的便民服務設施,台中市因設有「4市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市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原則等規範」,在提供使用時,容易談不攏,建議能夠比照台北市訂定「台中市是有公用土地房產使用辦法」,不談有償、無償,提供給業者租用。
財政局長游麗玲表示,目前台中市公有土地使用的原則,是參考國有財產署規範所訂定,針對議員的建議,會慎重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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